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决定启动我校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工作。
一、抽检对象
本次抽检对象是2024年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学位论文,抽检论文清单分学院另发。
二、工作要求
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反映了人才培养质量,也是学校招生指标分配的重要变量,请相关学院、学位点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好此次论文抽检工作,并将抽检结果纳入学位点招生计划制定、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及招生人数分配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工作安排
1.材料准备。9月14-19日,各相关学院按照材料报送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学院核准。9月20日前,学院全面核准抽检学位论文材料。
3.学校审核。9月22日前,学校组织审核和上报。
四、材料报送
1.完善论文信息。在论文抽检清单中补充(核对)“学号”、“一级学科代码/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一级学科名称/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二级学科代码/专业学位领域代码”、“二级学科名称/专业学位领域名称”、“论文研究方向”、“攻读方式”、“关键词”等信息。具体格式及要求见抽检论文清单,请不要更改论文抽检清单顺序。
2.提供电子版学位论文。按照“双盲”评审要求提供论文原文PDF版,内容包含封面(样式附后)、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及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附录材料,其他内容不需要提供,不得出现学校名称、指导教师以及作者等相关信息。
3.电子材料命名规则。(1)汇总表:湖州师范学院_汇总表.xlsx;(2)论文:10347_学号_LW.PDF。
4.报送时间。请相关学院严格审查材料,务必于9月20日12:00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稿、完善后的抽检论文清单发送至研究生院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倪老师,邮箱:02226@zjhu.edu.cn,电话:2326061(698873)。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