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深化新时代教肓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加强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加快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18〕46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导师遴选和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和调整范围
已获批的所有学位点(领域)。
二、基本原则
(一)各学位点应根据研究生培养的实际需要,按照“规模合理、优化结构、分类选聘、动态管理、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遴选和调整工作。
(二)师生比高于2的学位点,原则上暂不新增导师(直接确定除外);师生比介于1-2之间的学位点,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开展正常聘任和直接确定;师生比低于1的学位点,可开展正常聘任、破格聘任和直接确定。
(三)各学院应在学位评定分委会指导监督下,充分考虑学位点建设、学科发展规划等因素做好导师遴选和调整工作,要严格控制多学科、跨学科导师申请,原则上每个人不超过4个学位点的导师资格。
三、具体工作
(一)校内导师遴选
1.直接确定、正常聘任情况按照《办法》执行。
2.拟破格聘任的须为特别优秀者(且仅学历或职称之一不能达到聘任要求),学院审核推荐基本条件为:达到《办法》相关科研成果要求的两倍以上。
(二)校外兼职导师遴选
1.原则上为本科以上高校(包括同等水平科研院所)在职人员(不包括临近退休人员)。
2.满足《办法》相关要求基础上还须具备正高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进行破格遴选。
(三)临床医学导师遴选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卫生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学、临床和科研工作,聘期内能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生。45周岁以下申请者原则上应有硕士学位,35周岁以下申请者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详见《湖州师范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四)导师队伍优化调整
各学位点应综合考虑学位点实际情况和根据以下五类情形实施导师队伍的优化调整。
1.目前已调离我校或已退休的导师。
2.三年未招生的导师。
3.已经终止合作的校外兼职导师。
4.超过4个学位点导师资格的导师。
5.本人申请不再担任研究生指导工作的导师。
有正在指导研究生的导师暂不调整,待研究生毕业后再进行调整。相关调整需经学院按程序审核同意后,由学院统一汇总上报。
三、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导师资格申请和并上传支撑材料(http://grs.zjhu.edu.cn/xtgl/login_slogin.html),校外兼职导师申请人请先点击下方“兼职教师账号申请”按钮进行账号申请。申报起止时间(系统开放)为2025年4月30日-5月8日。申请直接确定导师资格者,只需填报基本信息并上传有效佐证材料(包括导师聘书或聘任文件、人才称号文件等),其他科研成果不填。
(二)研究生秘书请于5月11日前登录系统进行申请材料初审,着重审核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申请人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学术道德等问题的鉴定意见(见附件3),并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三)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导师遴选和调整的相关材料,以投票方式表决,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系统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14日。临床医学硕士导师、教育硕士导师推荐名单须经学校相应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
(四)研究生院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增列或调整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
(五)经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后对通过的导师进行公示。
(六)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上交
各学位点提交《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汇总表》(系统打印后签字盖章)《研究生导师结构调整申请表》和《推荐导师立德树人鉴定表》扫描件各1份,发送至校内邮箱yqchen@zjhu.edu.cn,联系人:陈应强,联系电话:2326061、667842。
湖州师范学院
2025年4月30日
附件:点此下载.zip
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2、研究生导师结构调整申请表
3、推荐导师立德树人鉴定表
4、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点列表
5、2025年导师结构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