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现将2024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24级研究生新生
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
(一)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各学院应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录取名册,核查新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的一致性。对于延期报到的新生、申请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研究生进行重点复查。
(二)核对前置学历学位。获学历学位证书时间须符合当年招考要求。各学院要严格把关,通过逐一查验研究生的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来复查新生的前置学历学位。
(三)录取手续及程序等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四)根据校门诊部安排,研究生参加校门诊部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且结果正常。
(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档案(含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已按照要求转入我校。
(六)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研究生是否已签订完备的协议。
(七)人像采集及比对。学校定于9月22日开展2024级研究生新生人像采集及比对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人像采集及比对工作须知》(附件1)要求和时间(附件2)组织好本学院所有已报到研究生新生准时参加。
三、复查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新生的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单位新生进行入学资格的全面复查,防止冒名顶替等现象。
(二)对在复查中发现可疑情况或问题的,各学院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报送研究生院处理。
(三)请各学院将复查结果在报送复查结果。复查结果报送形式请见附件,均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请各学院于10月11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3)。联系人:潘健超,0572-2322779(2779)。
附件: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