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附属医院:
为做好2021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以下简称“师生双选”),根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双方自愿原则。学院要规范导师双选程序和制度,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坚持双方自愿原则,应在师生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行。
2.业绩优先原则。为保证研究生指导质量,对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主持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点课题、重大横向课题,且经费充足的导师,在指标分配上给予优先考虑。
3.标准一致原则。各学院严格按照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和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指标分配,严禁无招生资格导师参与师生双选。要坚持导师立德树人标准,把好师德一票否决基本底线。
4.岗位匹配原则。各学院要加大校内外导师岗位匹配度审核力度,确保导师主要学科专业方向与研究生培养方向相适应。
二、工作流程
1.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师生双选有关要求,按照基本原则、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师生双选程序四个部分制定本单位师生双选工作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培养单位应及时召开导师与研究生见面会,向学生公布导师基本情况。
3.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志愿表》(见附件1),导师确认信息后,若达成一致志愿,则在符合师生双向选择规定的情况下,汇总形成《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汇总表》(见附件2)。若未达成一致志愿,则由培养单位负责协调,研究生再次填写志愿表, 报学院审核。
4.学位点召集导师召开师生双选协调会,讨论确定学生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师生双选汇总表送研究生院审批。
5.师生双选名单确定后,学院组织导师根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有关规定指导研究生尽早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各学院请于2021年10月15日前按要求将师生双选实施工作方案和《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汇总表》发送至校内邮箱yqchen@zjhu.edu.cn。材料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明达楼312办公室,联系人:陈应强,联系电话:2326061。
四、注意事项
1.本通知所述导师为第一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的校外实践导师,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一般于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导师分配。
2.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师生双选的基础上,一名导师原则上每年招生不超过3名(不含国际研究生)。
3.国际研究生师生双选参照本通知执行。
4.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届中更换导师。无正当理由届中随意更换学生者学校将对导师作出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招的处分。
湖州师范学院
2021年9月22日
附件:点此下载.docx
1、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志愿表
2、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