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学院: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湖师院发〔2019〕64号、湖师院发〔2014〕57号、湖师院校办发〔2014〕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及对象
(一)国家助学金: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湖州师范学院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学业奖学金:2020-2021学年学业奖学金申报对象为本校在籍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2018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湖师院校办发〔2014〕8号文件评比;2019级、2020级研究生按湖师院发〔2019〕64号文件评比。
(三)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2020-2021学年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申报对象仅为2018级本校在籍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按湖师院校办发〔2014〕8号文件规定评比。
二、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申报时需要填写相应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表格一式两份,1份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1份学校存档。
2.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依据本学院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初评,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名单上报研究生处。
3.学校评定:研究生处审核各学院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经报学校学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定,发文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评比工作要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二)各二级学院须将制定的评奖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及时向研究生公布。
(三)申报工作要求在10月15日前完成。申请表、汇总表(相关表格详见附件)和有关材料上交研究生处,同时将汇总表发至邮箱02782@zjhu.edu.cn。
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temp_20091614099947.docx
2.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汇总表
temp_20091710397285.xls
3.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汇总表
temp_20091710395591.xls
4.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temp_20091614094577.doc
5.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temp_20091614099347.doc
研究生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