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办法(试行)》(湖师院校办发〔2014〕7号)文件有关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相关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副院长、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评奖工作。相关学院严格按照《湖州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办法(试行)》组织落实评比工作。
二、评比条件
(一)在校期间,研究生至少获得1次二等(含)以上或2次三等(含)以上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二)在校期间,研究生至少获得1次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或其他相当奖项;
(三)原则上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
三、评比比例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比例为2019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5%。
四、评比程序
(一)申报。凡在校正式注册的毕业班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符合评选的基本条件均可申报。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取消参评资格:
1.受到党纪、团纪处分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有旷课记录者;
3.有不良诚信记录者;
4.一学年中必修课、选修课的考试考查中有1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申报者根据各下属学院制定的评比实施细则,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各类先进、荣誉、获奖的正式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报学院评审组审核。
(二)评审。相关学院评审组根据评比实施细则,对申报的研究生进行评审。
(三)公示。初选结果由所在学院公示3天,于3月12日前将《湖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送至研工部。申报名单经研工部审核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评比结果由学校发文公布。
附件:《湖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