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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和省级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5-31]         阅读:15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5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的通知》和《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优秀创新成果评选、择优推荐省级参评工作。

一、成果要求

我校20242025毕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符合以下申报条件,均可申报。

(一)申报成果应为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二)成果取得时间原则上应2025年度如毕业生申报,申报成果须为在学实习实践期间自主取得取得时间应在毕业后的一年内

)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实际问题;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或在政策建言上被政府部门采纳等。

)对于填补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创新成果。

)涉密成果不参与申报。

二、成果形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是指研究生在实践过程中,通过独立思考、技术应用、管理优化或服务模式改进等,解决特定行业问题,并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推广价值的可验证成果。研究生创新成果分为文艺作品类、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三种。

(一)文艺作品类主要包括创作与演出曲()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摄影展、陶艺、服装、雕塑、动画、舞蹈、文学创作、学术著作、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等。

(二)应用设计类主要包括专利许可、技术转让、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行业标准等。

(三)实践报告类主要包括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及以上实际采纳的资政报告、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经导师同意后,提交申报表、汇总表及支撑材料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推荐。学院审核排序,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示推荐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三)学校评审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评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

四、校级及省级推荐限额

优秀创新成果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学院202512月专业学位在校研究生人数的2%。学校在获评的校级优秀创新成果中择优推荐18参评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具体推荐限额如下:

序号

学院

限额

1

经济管理学院

5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3

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7

4

体育学院

2

5

人文学院

2

6

艺术学院

5

7

音乐学院

1

8

理学院

3

9

信息工程学院

9

10

工学院

6

11

生命科学学院

3

12

医学院(护理学院)

7

总计

51

、材料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1)Excel版本;《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附件2)和支撑材料PDF版本

2.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如下:

汇总表以学院名称命名;

申报表:项目编号_03_申报表,例:cxcg-2025-10347zhangsan_03_申报表

支撑材料:项目编号_03_支撑材料,例cxcg-2025-10335zhangsan_03_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请尽量合并成1PDF文档,如有多个,也可以原文件名称命名,如cxcg-2025-10335zhangsan_03_获奖证明

3.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学院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

(二)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

1.排序的《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申报人、导师如有多位,请全部填写;毕业生请在备注栏写明毕业时间与申报成果取得时间。汇总表需分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

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附件2),一式一份。申报表内承诺书需所有申报人手签;导师意见应填写完整;培养单位意见由学院填写并签字盖章。

3.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需附成果简介;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三)报送要求

1.所有电子版材料制成一个压缩包,于610日下班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注明2025年优秀创新成果申报+学院名称),纸质版材料送至到研究生院。本次推荐报送工作,时间要求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2.联系人:倪西强,电话:2326061698873),邮箱:02226@zjhu.edu.cn,地址:明达楼312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6531

 

附件:打包下载.zip

《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4号)

《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69号)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

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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