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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终稿提交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5-12]         阅读:2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遵循校院联动、齐抓共管、强化落实工作原则,高质量完成交存前最后一次核查工作,决定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终稿(以下简称终稿)提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2026年春季学期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含国际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终稿。

二、工作要求

1.模版准确。终稿须使用“湖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最新模版或培养单位要求的最新模版。

2.应交尽交各培养单位须认真核查,确保符合提交范围的终稿全部提交。

、工作流程

1.研究生系统提交。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系统)提交以下材料:1)完整版终稿(PDF+Word格式,学位论文命名规则:2526_33_10347_学号_LW.PDF/DOC;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命名规则:2526_33_10347_学号_SJCG.PDF/DOC);(2)摘要(txt格式,摘要命名规则:2526_33_10347_学号_ZY.txt);(3)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修改记录表。

2.导师审查请导师对终稿进行100%审查,根据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问题清单(见附件)及学院整理的问题清单重点检查终稿材料在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指导研究生修改完善

3.学院核查。学院组建核查工作组529日前完成本学院终稿全覆盖核查工作修改意见反馈给导师及研究生,于65日前完成整改及系统审核提交工作

4.学校抽查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终稿进行抽查,形成问题清单并限期整改

联系人:倪老师(2322036)。                                                            

研究生院

                       202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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