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更好地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规范研究生培养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启动2026 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制订范围
2026年招生的硕士研究生(含国际研究生)专业应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修制订要求
1.各单位需按照学校关于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中文件)及各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最新要求对培养方案进行修制订。
2.优化课程体系。课程设置须契合本学科(专业)核心内涵,紧跟学科专业前沿发展趋势。例如: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应体现先进性、工程性和交叉性,按照模块化设计,重点加强工程案例课、校企联合课、学科交叉课、前沿技术课及人工智能课程建设,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融入课程教学与专业实践。面向国内研究生统一增设人工智能类公共学位课,原则上安排在第二学期修读。
三、时间安排
请各培养学院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科学论证,扎实做好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及跨学院共设课程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完成初稿。5月15日前,各培养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组建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小组,开展修制订工作,形成初稿。培养方案和课程编码规则详见附件2、培养方案模版详见附件3、公共学位课程开课清单详见附件4。
2.论证完善。5月25日前,各培养学院按修制订要求组织校外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形成培养方案修制定工作报告(模版详见附件5),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会议审定。6月1日前,各培养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定培养方案,重点审核培养方案修制订任务清单(详见附件6)完成情况。
4.培养方案系统维护。6月5日前,各培养学院在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维护工作。
五、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培养学院于6月2日前将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修制定工作报告、培养方案修制订任务清单电子版(word版、签章扫描版)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文件命名格式:“**学院-**学科/专业-学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培养方案”。
联系人:张菊 联系电话:2326061。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9日
1.培养方案修制定相关参考材料
2.培养方案和课程编码规则表
3.培养方案模版
4.公共学位课程开课清单
5.培养方案修制定工作报告(模版)
6.培养方案修制订任务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