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直属单位、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为优化我校研究生导师结构,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安排及《湖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申请导师岗位的学位点。本次可在以下学位点申请导师岗位:教育学、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产、护理学、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教育、体育、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农业、临床医学、护理、旅游管理、音乐、设计。
(二)申请类型。1.新增聘任;2.直接认定(此次仅针对已具有原单位导师资格的新引进教师);3.解除聘任。
二、选聘条件
各学位点在符合《实施细则》中导师岗位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自行制定符合各学位点实际情况的选聘条件。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报
1.新增聘任: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导师资格申请信息和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http://grs.zjhu.edu.cn/),校外兼职导师申请人请先点击下方“兼职教师账号申请”获取系统登录账号。申报起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5月9日。
2.直接认定:新引进教师已具有原单位研究生导师岗位的,填写《研究生导师岗位直接认定/解除聘任申请审批表》,并将《审批表》和原单位批准其担任研究生导师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相应学科专业所在学院;
3.解除聘任:需要解除某学科专业导师岗位的,填写《研究生导师岗位直接认定/解除聘任申请审批表》,并将《审批表》提交至相应学科专业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推荐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议表决。
2.学院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研究生导师拟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研究生院。临床医学硕士导师、教育硕士导师拟推荐候选人名单须经学校相应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
(三)学校审定
研究生院对研究生导师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其他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研究生导师拟推荐候选人名单进行评议表决,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其他
(一)原则上,学术型导师岗位不得超过2个,专业型导师岗位不得超过3个。若超出此范围,须先对超出部分的导师岗位办理解聘手续。完成解聘后,如需申请新岗位,可在限额范围内申请其他学科专业的导师岗位;如不申请新岗位,完成解聘手续即可。
(二)有正在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岗位,不允许申请解除该导师岗位。
(三)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学位培养需求自行选聘校外实践导师。符合基本条件者填写《校外实践导师申请审批表》(模板供参考,可修改),连同职称业绩等相应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备案后由相应学院聘任。
(四)各学位点于2026年5月15日前提交《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汇总表》《研究生导师岗位直接认定/解除聘任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导师岗位直接认定/解除聘任汇总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各1份,发送邮箱:02782@zjhu.edu.cn,联系人:陆毓佳,联系电话:664160,0572-2322564。
附件:
2026年导师选聘附件.rar
湖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