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直属单位、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浙江省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湖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涉密或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攻读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要遵循科学精神,以质量提升为主旨,本着“科学公正、分类评价、质量为先、成果导向”的原则开展。获奖名额一般不超过2024-2025学年学位授予人数的5%。
具体要求详见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三、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位论文作者,填写《湖州师范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并将有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申请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如学院申报篇数超过推荐限额,须组织院级专家评审。
(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后上报。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候选名单。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名单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六)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名单,公示后发文表彰。
四、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限额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学院2024-2025学年学位授予人数的8%。分学院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学院 | 授予学位数量 | 推荐名额(篇) |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
1 | 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 78 | 114 | 6 | 9 |
2 | 生命科学学院 | 52 | —— | 4 | ——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 | 196 | —— | 16 |
4 | 工学院 | —— | 75 | —— | 6 |
5 | 艺术学院 | —— | 96 | —— | 8 |
6 | 医学院(护理学院) | —— | 107 | —— | 9 |
7 | 经济管理学院 | —— | 5 | —— | 1 |
总计 | 130 | 593 | 10 | 49 | |
五、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
学校在获评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参评浙江省优秀学位论文,其中优秀学术学位论文推荐名额2篇,优秀专业学位论文推荐名额11篇。
六、材料提交要求
(一)纸质材料
《湖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和《湖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
(二)电子材料
(1)汇总表;(2)学位论文PDF版(命名:学号+姓名+题目);(3)推荐表和代表性成果材料清单(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学号+姓名+材料名称)。
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5月9日,纸质材料交研究生院312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yqchen@zjhu.edu.cn。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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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
2.湖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3.湖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