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2025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

[日期:2026-03-23]         阅读: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和相关工作求,学校各学位授权点每年需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度报告》是学位授权点自评和教育部随机抽评的重要评价材料,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组织相应学位点梳理总结年度建设情况,按时按质完成材料提交。

2.《年度报告》撰写应参评点应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从目标与标准、基本条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撰写,具体要求和目录可参考《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模板)》(附件)。本次提交的年度报告内容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各单位于2026420日前将经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年度报告》提交至研究生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彭健浙政钉

    4.联系人:彭健   联系电话:2321865/685839


    附件:

         附件1: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学术学位)(模版).doc

         附件2: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专业学位)(模版).doc

 

 

研究生院

                                2026323


打印 | 录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