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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免修及重修的通知

[日期:2026-03-02]         阅读: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实效,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 号)、《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 号),及我校《研究生课程免修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048 号)、《研究生课程教学、考核和评价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289 号)相关规定,现就本学期研究生课程免修、重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与适用课程

免修对象:符合课程免修申请条件的研究生;

重修对象: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补考仍不及格,或因考试违纪等原因未取得成绩的研究生;

适用范围:本学期正常开设的研究生课程。

二、相关注意事项

免修申请条件、成绩认定规则详见附件《研究生课程免修管理办法》;

免修申请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对应成绩并按校纪给予处分;

因培养方案调整导致课程停开的,学生可在学院、开课学院指导下修改培养计划,申请重修相近课程并完成学习考核。

三、申请时间与办理流程

(一)申请截止时间

课程免修、重修申请须于39前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二)办理流程

课程免修: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zjhu.edu.cn/xtgl/login_slogin.html),进入 “报名申请”-“课程异动申请” 模块,提交 “免修免考” 或 “免修不免考” 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扫描件。申请经任课教师、学院、研究生院审核公示通过后,方可取得免修资格与对应学分;申请类型一经公示不予更改。

课程重修:申请人登录上述系统,进入“报名申请”-“重修报名申请” 模块提交申请,经任课教师、学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重修。

各学院须于313前完成研究生课程免修及重修申请审核工作

 

系人:屠一闻联系电话:2322036地址:明达楼312办公室

 

 

通知附件: 《研究生课程免修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0〕48号).pdf

 

      研究生院 

                                          

20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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