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6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日期:2026-01-04]         阅读:1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18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浙江省教育厅下发我校2026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41人(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各二级学院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基础上,推荐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人选。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 2 次(项) 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做好评选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就业创业教育;要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确认结果公开。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努力做好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初选名单在本学院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2026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件(盖章签字)及评审报告纸质件(盖章签字)等材料报送研工部。

   (三)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学生,应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初选名单经研工部审核,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校网公示5天,最终报省教育厅批准。

    联系人:颜老师  联系方式:2322779  邮箱:02984@zjhu.edu.cn


    点击下载:附件.zip

党委研工部

202614


打印 | 录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