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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1-21]         阅读:19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根据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考核和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与时间要求

(一)组织落实

公共课考核由研究生院组织,专业课考核由开课学院组织。

(二)时间安排要求

为便于各单位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时间节点汇总见附表1

二、考前准备工作

(一)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在考核前对学生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研究生应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出现违规行为,按《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考核资格审核

1.任课教师应加强对考勤的检查,凡缺课时间超过课程规定学时的1/3,或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环节者不得参加考核。考核前任课教师向研究生院或研究生所在学院上报不符合参加考核条件的研究生名单

2.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核,须在考核前提出缓考申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s://grs.zjhu.edu.cn/xtgl/login_slogin.html点击【报名申请】-【课程异动申请】-【缓考】)。

(三)考核命题与试卷管理

1.命题要求。考核形式分考试和考查,具体以培养方案规定为准。命题时请尽量避免与近三年考题重复,避免出现课本上的原题,特别是杜绝划定课本上若干个题目直接考其中部分。考试试卷(AB卷)命题原则详见附件1采用学校统一格式要求。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一般为100-120分钟。

2.试卷管理。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试卷的保密工作。命题、审题、印刷和保管等所有接触试卷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暗示、泄露试题内容。违者按教学事故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三、考务组织与监考安排

1.组织巡考。研究生院组织人员负责公共课考场巡考,各学院做好专业课考场的巡考工作。

2.落实监考。请各学院协同安排公共课监考事宜(单场考试至少2名监考员),并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硕士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2中补充监考员名单后报送至研究生院。

四、试卷评阅与成绩录入

1.试卷评阅。期末考核成绩的评定应依据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凡卷面分数有改动,阅卷人须在改动处签名。

2.成绩比例。期末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其中学位课课程70分以上(含70分)、其余课程60分以上(含60分)及格。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比例按3:74:65:56:4中的一种执行,具体由任课教师或课程组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确定。

3.成绩录入。教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成绩(点击【成绩】-成绩录入【教师】)。

五、考核材料提交

   考核材料提交要求详见附表2

   联系人:屠一闻        办公室:明达楼312

   联系电话:2322036        邮箱:547158856@qq.com

 

研究生院

                                 20251121

附表1:考核具体时间安排表

附表2考核材料提交要求表


附件:下载附件.zip

1.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原则

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表

3.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格式

4.研究生考查课考查要求及评分标准格式

5.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归档材料

6.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查归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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