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硕士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湖师院党发〔2023〕21号)文件有关精神,开展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组成院评奖评优评审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评奖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施细则组织落实评比工作。
二、评比比例: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比例一般不超过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5%。
三、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公示等程序,于2026年11月21日前将《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登记表》(纸质一式三份)、《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表》(电子+签字盖章纸质)、评选工作总结(电子+签字盖章纸质)等材料送至党委研工部,报学校审定。
联系人:颜兆丽,0572-2322779,邮箱:02984@zjhu.edu.cn。
附件: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登记表.docx
党委研工部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