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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0-30]         阅读:10


 

各相关学院

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湖师院发〔2019〕65号)文件规定,现启动在读研究生进行学籍(学业)预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一学籍预警对象

1.在校时间即将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5年,含休学年限,不含保留学籍年限)的研究生;

2.在校时间达到基本学制,未办理延毕申请的研究生(2022级及以前)。

(二)学业预警对象

1.课程修读及学分获得存在以下情形:

1)本学期补考2门(含)以上或重修学分累计4个学分(含)以上者;

2)学期内因旷课或不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而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本学期应重修或补考而未按规定参加重修或补考者;

4)2025年秋季学期预计毕业生因未修满学分不能参加答辩者。

2.学位论文存在如下情形(针对2022级及以前研究生):

1)开题未通过;

2)中期未通过;

3)相似率检测未通过;

4)送审(盲审)未通过;

5)预答辩未通过;

6)答辩未通过。

注:学位论文预警同类型问题只预警一次,如延毕后一直存在同一问题不重复预警。

3.其他特殊情况(学业存在其他方面较大问题,认为有必要预警的情况)。

4.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扩大预警情形范围,做到应预尽预。

二、工作流程

11月10日,学院完成所有研究生课程修读、考核、学分获得、学位论文开展情况等核对工作

(二)11月14日,学院将《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1)送交相关研究生本人。如果无法直接送交,国内研究生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同时发送邮件送达,国际研究生通过发送邮件等形式送达。

(三)11月15日被预警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学业)预警知情同意书》(附件2)。超过规定时间未反馈者视为已获悉预警内容,如未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统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四)11月15日学院提交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预警汇总表》(附件3)(excel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至研究生院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学院须指派专人负责,及时、逐个与学籍(学业)预警研究生取得联系,务必把学籍(学业)预警通知下达给本学院被预警的研究生本人和导师,确保每位研究生和导师知晓。

加强指导。学院和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被预警研究生的学业指导,帮助和督促其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时按质完成研究生学业。

  (三)过程监控。研究生辅导员或班主任要及时与被预警的研究生谈话,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帮助。同时建立研究生学籍(学业)预警档案,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四)协同推进。请研究生教学秘书与辅导员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此项工作。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2326061

 

附件附件.zip

     1.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学业)预警通知书

     2.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学业)预警知情同意书

     3.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学业)预警汇总表

     4. 二级学院学籍(学业)预警自查操作指南(参考)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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