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25〕77 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论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题论证对象
1.2024级硕士研究生(含国际研究生);
2.其他需要进行开题论证的研究生(如第一次开题未通过、延迟开题、变更选题等)
二、时间要求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论证工作一般应于入学后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位点自行确定。
三、工作流程
序号 | 流 程 | 主要内容 | 时 间 |
1 | 时间设置 | 研究生秘书设置开题论证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前 |
2 | 开题论证申请 | 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论证报告撰写,上传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导师审核 | 2025年11月21日前 |
3 | 组织论证 | 各学院组织若干个考核小组并采用公开答辩方式进行论证 | 2025年12月12日前 |
4 | 材料上传 | 研究生修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论证报告并系统提交最终稿,导师审核;研究生秘书上传开题论证结论 | 2025年12月22日前 |
5 | 二次开题论证 | 研究生申请二次开题,学院组织二次答辩 | 2026年2月底前 |
四、其他说明
变更选题处理。开题论证通过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选题,如须变更,可经导师确认同意后申请变更选题,变更后必须重新开题论证。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