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
根据《关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19〕14号)文件精神,结合校内兼职辅导员工作实际进行考勤。
我校兼职辅导员岗位实行各部门申报—党委学工部审批—学生自愿申请—党委学工部牵头选聘和考核-党委研工部发放津贴的管理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对兼职辅导员的考核与监督,现将2025年6月兼职辅导员岗位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9月21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联系党委学工部韩老师,联系电话2321558,邮箱03046@zjhu.edu.cn。
党委学工部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