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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免修及重修的通知

[日期:2025-09-15]         阅读:10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实效,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研究生课程免修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048号)和《研究生课程教学、考核和评价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289号)相关规定,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免修、重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免修、重修对象及课程         

1.免修对象:符合课程免修申请条件的研究生。

2.重修对象培养规定课程经补考仍未及格,或因考试违纪等原因未获得成绩者。

3.免修、重修课程: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

二、注意事项

1.课程免修条件、成绩定等详见《研究生课程免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2.申请免修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成绩并按违纪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3.如因培养方案调整等原因造成部分课程不再开设的,学生可在学院、开课学院指导下申请修改培养计划,重修相近的课程并参加课程学习与考核

三、申请时间和程序

(一)申请时间:课程免修、重修须于926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二)申请程序

1.课程免修:凡符合申请条件者,需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zjhu.edu.cn/xtgl/login_slogin.html),点击报名申请”-“课程异动申请,进行免修免考免修不免考申请,并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由任课教师、学院、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并公示,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免修资格,获得相应学分。

注:课程免修免考免修不免考一经公示,不得更改。

2.课程重修: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zjhu.edu.cn/xtgl/login_slogin.html点击报名申请”-“重修报名申请页面进行申请。经任课教师、学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重修。

3.各学院请于928 前完成国内研究生免修课程审核,并及时完成课程重修审核和上报工作。

 

系人:张菊联系电话:2326061地址:明达楼312办公室

 

通知附件: 《研究生课程免修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0〕48号).pdf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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