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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7-15]         阅读: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518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与学术导向,锚定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将其作为攻坚重点。秉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的理念,持续深化我省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路径,全方位、系统性地提升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质量,为高层次人才的培育与输出筑牢根基。

申请人可结合自身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选题指南见附件1,自筹课题可自由申报)

二、申报要求

1.主要面向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45周岁以下(含),19801月以后〕。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项目申请者须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2.项目申请者为我校在聘在编人员,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3.申请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研究生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4.项目申请者已在承担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厅级科研项目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再给予项目立项。各学院推荐申报时须严格审核把关。

5.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学会科研项目(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者填写《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将纸质版1份,手写签名)和电子版申请书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每个学院限报2项,无学位点公共课学院限报1请各学院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校级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

3.学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择优推荐上报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四、项目管理

1.在省学位办的大力支持下,2025年学会立项项目继续列入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2.学会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立项项目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参与中期考核,并及时申请结题。

3.项目结题流程参照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规定。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形式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课题负责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4.学会科研项目产生的有关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立项课题(项目编号)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五、材料报送

1. 请各学院于824日前将《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以“负责人姓名+课题类别”命名)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学院+学会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命名文件夹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明达楼312室。

2.联系人:张菊,电话2326061650639),邮箱:02220@zjhu.edu.cn,地址:明达楼312办公室。

 

 

 

 

 

附件:

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5〕18号).pdf

1.2025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选题指南.docx

2.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3.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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