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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推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7-09]         阅读:1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5〕15号)和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湖师院发〔2022〕24号)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推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根据相关规定,下列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不参加评选:

1.涉密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

、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

1.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1份。有多篇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请学院按推荐次序排序。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份。

3.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41份。

4.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2)。代表性成果应按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电子材料

1. 硕士学位论文及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

2.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

1)学位论文:10347_学号_LW.pdf;

2)其他材料(包括推荐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合成一个PDF文件,并制成一个压缩包):10347_学号_QT.zip。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各学院将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材料以学院名称命名后制成一个压缩文件包,发送至邮箱:yqchen@zjhu.edu.cn。纸质材料只需将《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签字盖章并扫描成复印件发送至研究生院,其他纸质材料保存至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备查

三、推荐资格说明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2025〕12号)(附件1)、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湖师院发〔2022〕24号)有关规定,我校参评论文将全部在2024年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推选。

四、报送时间和评选程序

1.相关学院在7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学位论文的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按照材料报送要求提交至研究生院,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本次评选由研究生个人申请和导师同意,经学院评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并公示,学校根据推荐名额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示,择优推荐参评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应强

  话:667842

  址:明达楼312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579

 

 

附件点此下载.zip

1.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公布《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2.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

3.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4.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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