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落实研究生培养的目标,现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级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各学院自行安排,原则上应在第五学期完成。
三、考核内容
1.学院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内容、考核形式、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主要检查课程完成情况、教学实践、学位论文中期进展、实验中期结果等,具体检查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自行确定。
2.本次中期考核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在线申请、信息填报及结果审核,相关流程如下:
序号 | 流程 | 内容 |
1 | 学院启动中期考核 | 学院设置中期考核时间,上传中期考核相关表格模板 |
2 | 研究生提交申请 | 研究生下载完成中期考核表相关内容撰写,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师审核 |
3 | 线下中期检查 | 学院组织并实施中期考核工作 |
4 | 中期检查结果上传 | 研究生系统提交中期考核最终稿,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并导入结果。 |
3.质量督查
研究生院、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共同进行中期考核质量督查。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实施此次中期检查,根据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本学院的中期检查通知及相关要求。
特殊原因未能参加中期检查者,必须经所属学院同意,并由学院安排时间另行检查,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由所属学院作出处理并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