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19〕14号)文件精神,结合校内研究生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实际进行考勤。
我校研究生助管岗位实行各部门申报—党委研工部审批—学生自愿申请—用工部门选聘和考核—党委研工部汇总及发放助管津贴的管理流程。
我校兼职辅导员岗位实行各部门申报—党委学工部审批—学生自愿申请—党委学工部牵头选聘和考核-党委研工部发放津贴的管理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对研究生助管和兼职辅导员的考核与监督,现将2025年4月研究生助管岗位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5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研究生助管请联系党委研工部倪老师,联系电话2326061,邮箱02226@zjhu.edu.cn;兼职辅导员请联系党委学工部施老师,联系电话2321147,邮箱01986@zjhu.edu.cn。
党委研工部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