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学校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与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工作推进会。副校长舒志定出席,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教学分管副院长参加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院长胡文军主持。
舒志定在讲话中对研究生院前期积极按照《学位法》要求开展相关制度文件的修订工作及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舒志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学院要在充分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论证,对两个文件提出修改建议;二是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相关制度;三是各学位点要结合学术或专业水平评价标准,研究制定各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具体标准,为学校实施英才培育战略,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会上,胡文军介绍研究生院按照《学位法》相关要求进行文件修订情况,并布置下一步相关文件制定、修订工作。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分别解读“湖州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和“湖州师范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两个文件修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