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基地负责人::
根据学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9〕107号)文件规定,我校对2022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联培培养基地进行了验收。经基地负责人申请,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审核和专家评审,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基地名称 | 负责人 | 依托学院 | 级别 | 验收结果 |
1 | 湖州师范学院-浙江大学湖州研究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 杜树新 | 工学院 | 校级 | 合格 |
2 | 湖州师范学院-湖师附小教育集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 任强 | 教师教育学院 | 校级 | 合格 |
3 | 湖州师范学院-浙江天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 韩超 | 艺术学院 | 校级 | 合格 |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与研究生院倪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2326061电子邮箱:02226@zjhu.edu.cn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