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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校级立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验收专家评审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4-12-16]         阅读:10

各相关学院、基地负责人::

根据学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9〕107号)文件规定,我校对2022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联培培养基地进行了验收。经基地负责人申请,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审核和专家评审,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基地名称

负责人

依托学院

级别

验收结果

1

湖州师范学院-浙江大学湖州研究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杜树新

工学院

校级

合格

2

湖州师范学院-湖师附小教育集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任强

教师教育学院

校级

合格

3

湖州师范学院-浙江天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韩超

艺术学院

校级

合格

 

公示期为20241216日至1218日,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与研究生院倪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2326061电子邮箱:02226@zjhu.edu.cn

 

研究生院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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