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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组织《学位法》专题学习

[日期:2024-04-30]         阅读:16

4月26日《学位法》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4月29日,研究生院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学位法》研究生院全体成员,二级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研究生秘书代表参加了会议。



研工部副部长、学科建设处副处长彭健进行领学,详细介绍了《学位法》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与会人员结合研究生教育管理实践,围绕学位管理体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发展、学位授权管理规定、学生权益保护、学位授予质量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

研究生院院长、学科建设处处长祁亨年强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基础上制定学位法,是学位条例实施40多年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对于提高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研究生院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学位法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学位法的精神,准确把握法律规定,明确学位工作各项管理要求要在法律施行前全面清理学校现有相关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文件,凡与学位法规定不一致的,及时按程序启动修订工作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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