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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2-26]         阅读:1663

各相关学院及研究生:

    为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根据《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1〕15号)要求,开展2023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校在籍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研究生填写《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一般项目申请书》。

  (二)导师审核。导师要指导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和最新实  践,直面学术热点或实际问题,充分激发研究生创新潜力,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

  (三)学院初审推荐。各学院应认真组织院级评审并排序,根据分配的项目推荐数上报,于2023228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申请书、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qchen@zjhu.edu.cn

  (四)学校评审立项。学校复核申请人资格,于3上旬组织专家进行校级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请及时准备汇报PPT),评审通过的项目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公布。

 

 

三、推荐名额

    2023年各学院拟推荐名额110项,其中人文社科类46项,理工农医类64项,具体分学院推荐名额见下表。

1.人文社科类项目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项)

教师教育学院

30

艺术学院

16

合计

46

 

2.理工农医类项目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项)

信息工程学院

31

工学院

10

生命科学学院

7

护理学院

16

合计

64

         注:推荐名额根据各学院20212022在校生基数计算


四、其它事项

  导师应在学术诚信、科研道德方面以身作则,须作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成员,敦促项目的科研进展和审批科研经费的使用。导师对研究生科研项目管理出现不作为或失职的,原则上下一年度名下研究生不再立项支持。

  ()无特殊情况研究生毕业前须完成研究任务。正在开展往年项目且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年度的项目申报;研究生休学期间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学校将在一般课题申报项目中择优作为2023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推荐项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老师,2326061

 

   研究生院

     20221226

 

 

附件:点此下载.zip

1.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一般项目立项申请书

2.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

3.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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