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附属医院:
为做好2024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以下简称“师生双选”),根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双方自愿原则。学院要规范导师双选程序和制度,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坚持双方自愿原则,应在师生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行。
2.业绩优先原则。为保证研究生指导质量,对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主持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点课题、重大横向课题,且经费充足的导师,在指标分配上给予优先考虑。
3.标准一致原则。各学院严格按照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和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指标分配,严禁无招生资格、未参加招生资格审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参与师生双选。要坚持导师立德树人标准,把好师德一票否决基本底线。
4.岗位匹配原则。各学院要加大校内外导师岗位匹配度审核力度,确保导师主要学科专业方向与研究生培养方向相适应。
二、工作流程
1.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师生双选有关要求,按照基本原则、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师生双选程序四个部分制定本单位师生双选工作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位点所在学院应及时召开导师与研究生见面会,向学生公布导师基本情况。
3. 学院研究生秘书登录系统核对导师招生计划和学生情况,并设置本学院师生双选起止时间和志愿数(见附件1操作说明)。
4. 研究生登录系统(地址:http://grs.zjhu.edu.cn/,账号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获取见操作说明),填写导师双选志愿。导师按志愿顺序根据时间节点依次选定学生并提交。(具体时间节点以学院设置公布为准)
5.研究生秘书核对导师双选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公示,学院分管领导于10月25日前系统审核提交师生双选名单。
6.师生双选名单确定后,学院组织导师根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有关规定指导研究生尽早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各学院按要求将师生双选实施工作方案和《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汇总表》(系统打印)纸质版各一份,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明达楼312办公室,联系人:陈应强。
四、注意事项
1.本通知所述导师为第一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的校外实践导师,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2.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师生双选的基础上,一名导师原则上每年招生不超过3名(不含国际研究生)。
3.国际研究生师生双选参照本通知执行。
4.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届中更换导师。无正当理由届中随意更换学生者学校将对导师作出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招的处分。
5. 本通知仅面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研究确定本学位点导师双选时间节点和具体计划数后另行发布通知。
湖州师范学院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点此下载
1、导师双向选择系统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