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
4.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二、接收专业与计划
我校列入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专业(除旅游管理和教育管理专业外)均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与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推免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复试。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反馈是否同意其参加复试。推免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相关通知信息,如收到复试通知,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推免生如同意参加复试,应按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参加学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
3.查看并确认待录取通知。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将收到学校通过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答复是否接受录取通知。推免生未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则录取不生效。
4.办理拟录取手续。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拟录取等手续。
5.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四、申诉与监督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提起申诉(电话:0572-232012。Email:yjsc@zjhu.edu.cn)。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学费、住宿及奖学金相关政策以当年发布的政策为准。
3.联系方式: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明达楼317室,邮编:313000,电话:0572-2322779,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zj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