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湖师院发〔2019〕72号),为保证2024年秋季学期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与预答辩申请
(一)时间:7月1日—9月13日
(二)审查内容:根据学校规定,研究生须按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国际研究生还必须HSK审核合格。
(三)材料提交:研究生教学秘书在系统设置毕业资格审查时间,研究生在系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与预答辩申请”,导师审核,学院审核。
二、论文预答辩
(一)时间:9月30日前
(二)注意事项:
1.学院组织预答辩。学院成立至少由5位校内外专家组成的答辩组,具体成员组成参考正式答辩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预答辩原则上要有校外实践导师参与。
2.预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并给出预答辩决议。
3. 学院系统上传预答辩结果。
三、论文相似度检测
(一)时间:10月12日前
(二)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学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材料提交:研究生在系统进行“论文查重申请”,上传“查重稿”,导师审核,学院审核。
四、论文送审
(一)时间:10月2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学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2.论文格式检测可登录“论无忧-学位论文检测机器人”进行检测。
(三)材料提交:研究生在系统进行“论文评阅申请”,系统填报信息,上传匿名的学位论文“送审稿”,导师审核,学院审核。
五、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评审通过后,研究生在系统进行“答辩申请”,导师审核,学位点(系部)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时上交学院论文答辩纸质稿。
其中评阅意见出现1份“论文需做较大修改,本次不宜答辩”意见或3份均为“同意修改后答辩”意见须提交修改报告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方能答辩。
六、论文答辩
(一)时间:11月25日
(二)注意事项:
1.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原则上要有校外实践导师参与。
2.论文答辩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后1年内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1次。若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后仍不合格者,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重新答辩时,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当有半数及以上成员为原有成员。
3.学院系统上传答辩结果。
七、学位申请和学院初审
答辩通过且科研成果等达到本学位点申请学位要求的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
(一)时间:12月9日前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对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进行学位授予初审和表决,确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名单,并完成系统审核。
2. 各学院形成本学期学位授予一览表。
3. 不走系统的学生根据学位申请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国际研究生还需提供最新的护照复印件、HSK合格证明等材料。
4. 学院公示授予学位信息。
(三)材料提交:
(1)纸质稿报送:学院将按要求准备的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同意授予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建议及学生名单②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一览表纸质稿(含电子稿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2办公室)。
(2)研究生在系统上传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最终稿”(电子稿必须包含附有签名的原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和“学位论文修改记录表”,学院审核。
(3)未走系统研究生上交材料纸质稿一式三份。
八、研究生院学位申请审核 时间:12月23日前。
九、学位授予
1.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本次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名单。时间:2025年1月上旬。
2.学历学位证书印制。时间:2025年1月上中旬。
3.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时间:2025年1月中旬。
十、学位信息报送
各学院报送学位信息材料,提交学位网。
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提前准备、合理安排,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
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本系统尚在测试使用阶段,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联系电话13588318902(张工)。
附件:1.学位授予相关附件.rar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28日
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序号 | 日期 | 主要工作 | 具体内容 | 负责部门 |
1 | 7月1日—9月13日 | 毕业审查 | 本届研究生在系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与预答辩申请”,导师审核,学院审核。 | 二级学院、研究生院 |
2 | 9月30日前 | 预答辩 | 1.硕士学位论文; 2.系统提交《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 | 二级学院 |
3 | 10月12日前 | 论文相似度检测 | 1.研究生系统提交论文“查重稿”,导师审核,学院审核。 2.待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稿只含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以“学号_姓名_篇名.doc/pdf”或“学号_姓名_篇名_专业_导师.doc/pdf”格式命名)。 | 二级学院 |
学院通过“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对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将结果导入系统。 | 二级学院、研究生院 | |||
4 | 10月21日前 | 论文送审 | 1.研究生系统提交匿名学位论文“送审稿”,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匿名学位论文(以“10347_学号_LW.PDF”格式命名)和摘要(以“10347_学号_ZY.TXT”格式命名)(除去封面中的姓名、导师、致谢,公开发表科研成果目录不得含有姓名、期号等信息); 2.学院将符合送审要求的学位论文下载并进行匿名送审。送审结果导入系统。 | 二级学院、研究生院 |
5 | 答辩前 | 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 评审通过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系统提交学位答辩申请同时纸质稿上交学院。其中评阅意见出现1份“论文需做较大修改,本次不宜答辩”意见或3份均为“同意修改后答辩”意见须提交修改报告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方能答辩。 | 二级学院 |
6 | 11月25日前 | 论文答辩 | 学院审核并公布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名单,并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形成学位论文答辩决议。系统上传答辩决议。 | 二级学院 |
7 | 12月9日前 | 学院初审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 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材料,形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建议及学生名单”; 2.学院形成“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一览表”(含电子稿); 3.学院公示授予学位信息,结束后系统完成审核,并报送相关材料。 | 二级学院 |
8 | 12月23日前 | 学位申请审核 | 学校审核各学院上交的学位申请材料 | 研究生院 |
9 | 2025年1月上中旬 | 学位授予 | 1.校学位评委员会审定学位授予名单; 2.印制学历学位证书; 3.学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4.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 5.报送学历、学位信息。 | 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