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肓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18〕46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导师、校外兼职导师遴选
1.遴选条件:详见附件1、2、3
2.工作程序
(1)申请人登录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zjhu.edu.cn/xtgl/login_slogin.html填报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信息(校外兼职导师申请人请先点击下方“兼职教师账号申请”按钮进行账号申请),并上传支撑材料。申报起止时间(系统开放)为2024年5月13日-20日。申请直接确定导师资格者,只需填报基本信息并上传有效佐证材料(包括导师聘书或聘任文件、人才称号文件等),其他科研成果可不填。
(2)研究生秘书请于5月22日前登录系统进行申请材料初审,着重审核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申请人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学术道德等问题的鉴定意见(见附件4),并将符合要求的导师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采取投票方式对导师申请材料进行表决,并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系统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4日。
(4)研究生院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增列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依照学校章程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
(5)经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后对通过的导师进行公示。
(6)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
3.相关要求
(1)已聘任硕士研究生导师跨一级学科申请导师资格的,按相应学科导师遴选程序进行申请。
(2)各学位点应根据自身硕士研究生导师师资力量实际情况,开展校外兼职导师的遴选工作,遴选条件和程序参照校内导师相关规定进行。
二、校外实践导师遴选
新增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根据本专业学位特点和实际情况,在遵循《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的校外实践导师基本要求基础上,修(制)订校外实践导师遴选标准和程序,于5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
审核通过校外实践导师遴选标准和程序后,各学院开展校外实践导师遴选工作。具体导师资格备案工作详见后期通知。
经学院审核确定的校外实践导师,需妥善解决双方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明确责任、权利、义务等。如校外实践导师所在单位专业实践条件良好,各学院应增进双方在科学研究、项目研发、人才培养、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合作。
三、材料上交
各学位点提交《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汇总表》(系统打印后签字盖章)和《推荐导师立德树人鉴定表》扫描件各1份,发送至校内邮箱yqchen@zjhu.edu.cn,联系人:陈应强,联系电话:2326061、667842。如需进行系统内导师结构调整的学院,请于5月20日前提交《优化研究生导师结构申请表》(见附件6)。
湖州师范学院
2024年5月11日
附件:点此下载.rar
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2、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推荐标准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4、推荐导师立德树人鉴定表
5、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点和研究方向列表
6、优化研究生导师结构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