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3〕05 号)和相关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相关学院/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并报学校批准,拟推荐我校5项成果参加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现予以公示。
序号序号 | 成果名称 | 申报单位 | 完成人 | 申报方式 |
1 | 基于校地协同创新的设计专业硕士驻村服务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 湖州师范学院 | 鲁海峰、韩超、单炜、杨子奇、张禄、刘佳妮、王娜、张晓丽、沈亚倩 | 单独申报 |
2 | 基于“产教融合、产研融通、产才融汇”的地方高校工程类硕士培养模式探索 | 湖州师范学院、吴兴区区委人才办 | 祁亨年、冯火红、傅晓萍、彭健、陈应强、张永、马志勇、毛俊雯、倪晓强、倪西强 | 联合申报 |
3 | 需求引领、项目驱动、校企协同——地方高校控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构建与实践 | 湖州师范学院 | 马志勇、杜树新、许虹怡、唐培松、李 兵、徐云杰、周 哲 | 单独申报 |
4 | 融合浸润·多维协同:教育硕士卓越技能培养的模式探索与实践 | 湖州师范学院、宁波大学 | 任强、许慧霞、王贤德、张宝歌、马进、刘佳、李文兵、沈建民 | 联合申报 |
5 | “创新引领、产学研一体化”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 湖州师范学院、浙江大学湖州研究院 | 王瑞琴、张永、吕欢欢、张雄涛、张伟、朱绍军 | 联合申报 |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借机诽谤诬告。
2.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调查。
3.公示时间:5月11日—5月17日。
4.公示联系部门:研究生院;联系电话:陈应强 2326061;邮箱:yqchen@zjhu.edu.cn。
申报材料:点此下载.rar
湖州师范学院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