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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4-26]         阅读:11

各部门、直属单位、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第〔2023〕08号)和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4〕05号)规定,现启动我校2024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工作。

一、建设目标

通过教学案例建设,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并以此为契机带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方法的全面改革,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申报范围

本年度省优秀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分申请认定、直接认定两类。

申请认定:为构建院-校-上级项目多层、逐级培育模式,本次省级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申请认定项目将从已立项/申报的校级以上案例项目中选拔。申报范围为2021年-2023年未立省级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的校级以上案例立项项目、2024年申报的校级研究生教学案例项目。

直接认定: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直接认定案例需为近三年内的案例素材。

三、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

(一)案例说明书(案例包含两大部分: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分开排版)。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研究生院提交认定申请(含word和pdf格式各一份)。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

(二)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并扫描成电子稿。授权书详见附件2。

(三)直接认定案例申报时需在汇总表中备注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并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

(四)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汇总表详见附件3。

以电子稿形式报送,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案例说明/作者授权书/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学院+姓名)。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汇总表_单位名称;案例说明书/作者授权书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其中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及单位盖章扫描件,作者授权书需发送本人签字后的 PDF 扫描版本。

2.纸质材料

学院将作者授权书(签字版)、《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2)。案例说明书纸质版待确定最终推荐项目后再提交。

3.截止时间

所有材料需2024年5月27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相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四、联系方式

  址:明达楼312  收件人:颜兆丽

  话:2326061   邮 箱:02984@zjhu.edu.cn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6日

 

 

 

 

附件:附件.rar

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1: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

附件2:作者授权书

附件3: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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