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直属单位、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第〔2023〕08号)和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4〕05号)规定,现启动我校2024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工作。
一、建设目标
通过教学案例建设,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并以此为契机带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方法的全面改革,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申报范围
本年度省优秀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分申请认定、直接认定两类。
申请认定:为构建院-校-上级项目多层、逐级培育模式,本次省级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申请认定项目将从已立项/申报的校级以上案例项目中选拔。申报范围为2021年-2023年未立省级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的校级以上案例立项项目、2024年申报的校级研究生教学案例项目。
直接认定: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直接认定案例需为近三年内的案例素材。
三、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
(一)案例说明书(案例包含两大部分: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分开排版)。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研究生院提交认定申请(含word和pdf格式各一份)。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
(二)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并扫描成电子稿。授权书详见附件2。
(三)直接认定案例申报时需在汇总表中备注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并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
(四)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汇总表详见附件3。
以电子稿形式报送,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案例说明/作者授权书/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学院+姓名)。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汇总表_单位名称;案例说明书/作者授权书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其中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及单位盖章扫描件,作者授权书需发送本人签字后的 PDF 扫描版本。
2.纸质材料
学院将作者授权书(签字版)、《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2)。案例说明书纸质版待确定最终推荐项目后再提交。
3.截止时间
所有材料需在2024年5月27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相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明达楼312 收件人:颜兆丽
电 话:2326061 邮 箱:02984@zjhu.edu.cn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6日
附件:附件.rar
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1: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
附件2:作者授权书
附件3: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