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2024〕04号)《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2023〕07号)及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湖师院发〔2022〕24号)相关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推荐2023年浙江省硕士学位论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选范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学校将择优推荐在此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称号的学位论文,优先推荐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硕士学位论文。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故不在推荐范围之列:
1.涉密硕士学位论文。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硕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流程
1.相关培养单位在5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学位论文的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2.学校根据推荐名额对学位论文进行初步评审,并择优推荐至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参加评选,根据《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2023〕07号)规定的比例,本次共推荐1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各学院在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中择优推荐。
三、报送材料
(一)纸质材料
1.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1份。表中推荐的优硕论文应按学科代码排序,同一学科有多篇推荐优硕论文的,按推荐次序排序。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份。
3.论文中文摘要1份。
4.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6)1份。
5.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4)。代表性成果应按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电子材料
1. 硕士学位论文及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
2.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
(1)学位论文:10347_学号PY_LW.pdf;
(2)摘要:10347_学号PY_ZY.txt;
(3)其他材料(包括推荐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合成一个PDF文件,并制成一个压缩包):10347_学号PY_QT.zip。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各学院将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材料制成一个压缩文件包,发送至邮箱:02226@zjhu.edu.cn。纸质材料:整套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2办公室)。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2326061。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