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人员
杭州医学院
2023年第三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杭州医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单位
杭州医学院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学校创建于1925年,2019年原杭州医学院和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整体合并组建新杭州医学院。学校设临安、滨江、黄龙三个校区和青山湖科创中心。学校在职教职员工1000余人,现有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2000余人。
02
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01
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10人,其中辅导员(女)岗5人,辅导员(男)岗5人。
02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原则上应在2023年11月底前,能尽快办理入职。
03
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04
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03
招聘程序与办法
01
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至2023年8月20日24:00。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杭州医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czp.hmc.edu.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应聘相应岗位,并上传附件(简历、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明等)。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截止之日起3天内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到招聘系统实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笔试前到我校人事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
02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具体安排以在我校人事招聘网站通知为准。
参加笔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主要考查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工作实务。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分一并进入),缺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入围比例情况下,全部入围。笔试成绩将在我校人事招聘网查询。
2.资格复审。面试前,入围面试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与报名所填内容一致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具体要求在我校人事招聘网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有关安排另行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有关人员。面试主要考查岗位业务能力和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03
体检、考察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04
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05
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未如实填写,或有社会诚信不良记录,或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者,取消聘用。
04
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杭州医学院网站(http://www.hmc.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zj.gov.cn/,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杭州医学院人事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
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
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571-87709286。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杭州医学院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杭州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严老师,安老师
咨询电话:0571-87692668,0571-87692702
招聘网站系统操作咨询电话:杨老师 1875756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