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研究生助管因实习等原因离职,导致助管人数不足,根据《关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19〕1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本学期研究生临时助管选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对象
我校在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三、工作时间
2024年5月至本学期结束
四、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办公软件;
3.具有较好的学习科研能力,学有余力,能够较好地处理助管工作与学习科研的关系;
4.经过导师同意;
5.不得同时担任研究生助管和兼职辅导员。
五、选聘程序
符合条件者于4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设岗单位提交《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助管申请表》。设岗单位考察、面试及录用后,确定拟聘任名单于5月6日前报研工部审核备案。
六、工作基本保障
研究生临时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小时不低于15元,工作时间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小时,设岗单位在每月和聘任期结束前对助管研究生进行考核。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698873,2326061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