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培养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的通知

[日期:2024-04-09]         阅读:285

各相关学院、附属医院:

接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动我省研究生教育教学创新发展,表彰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取得的显著成果,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申报条件、公布颁奖、异议处理详见附件《关于开展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等详见附件《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

三、可推荐名额

按照《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要求:申请“教育成果奖”应由成果的持有单位或者个人通过单位推荐向学会提出申请,每个硕士培养单位推荐申请一般不超过3项;研究生教育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可以联合申请“教育成果奖”,联合申请的成果,不计入申报推荐限额。

四、申报材料提交

    请于42911:00排序后的申报材料递交至研究生明达楼312办公;电邮材料:请于42911:00前发送至yqchen@zju.edu.cn超大附件请U盘拷贝。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材料一式1份:《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附件一),双面打印签字;《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附件二);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及附件材料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申报书盖章处均留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审核无误后盖章。

     2.电邮材料:《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成果报告及附件材料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电子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电子材料命名格式要求:

1个人申请材料:申请书_湖州师范学院_姓名;成果报告_湖州师范学院_姓名;附件材料_湖州师范学院_姓名。以上文件汇总至一个文件夹,按照“成果名称_湖州师范学院_姓名”命名。

2单位汇总文件:申请汇总表_**学院;个人申请材料文件夹汇总,按照“教育成果奖申报材料_**学院”命名。

     五、学校评审及材料展示

如申报的成果超出学校可推荐的限额,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通过学校评审被推荐参加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申报项目的所在学院应建立网站或在有关网站展示与提交材料一致的成果申报材料,并确保网站429至正式颁布评奖结果期间持续正常运行。

六、如有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陈老师,联系电话:2326061

   

请各学院附属医院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点此下载附件.zip

 

研究生

202449


打印 | 录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