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
根据《关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19〕14号)文件精神,结合校内研究生助管工作实际,我校研究生助管岗位实行各部门申报—党委研工部审批—学生自愿申请—用工部门选聘和考核—党委研工部汇总及发放助管报酬的管理流程。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对研究生助管的考核与监督,现将2023年12月研究生助管岗位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1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与党委研工部倪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326061;邮箱:02226@zjhu.edu.cn。
2023年12月总表-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xlsx
研工部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