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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验收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3-12-12]         阅读:12

各相关学院、基地负责人::

根据学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9〕107号)文件规定,我校对2021年立项建设的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了验收。经基地负责人申请,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审核和专家评审,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基地名称

负责人

依托学院

级别

验收结果

1

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市基础教育学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联合体

任强

教师教育学院

校级

合格

2

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姚金兰

医学院护理学院

校级

合格

3

湖州师范学院-浙江三一装备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李兵

工学院

校级

合格

4

湖州师范学院-浙江喜盈门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韩超

艺术学院

校级

合格

5

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成新民

信息工程学院

校级

合格

 

公示期为20231212日至20231214日,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与研究生院倪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2326061(688873)电子邮箱:02226@zjhu.edu.cn

 

研究生院

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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