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硕士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湖师院党发〔2023〕21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校研究生全面综合发展,发挥先进个人示范导向作用,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学院 | 优秀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教师教育学院 | 35 | 25 |
艺术学院 | 19 | 13 |
信息工程学院 | 36 | 25 |
工学院 | 12 | 8 |
生命科学学院 | 8 | 6 |
医学院、护理学院 | 17 | 12 |
校研究生会 | / | 5 |
合计 | 127 | 94 |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的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在本学院范围内公布,并将实施细则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经学生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填写《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登记表》,提供各类先进荣誉、获奖的正式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
3.各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小组对各类荣誉称号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评、公示,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由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请各学院于下周二(11月7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至明达楼31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研工部姜辉浙政钉。
研究生院 研工部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