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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日期:2023-10-26]         阅读:119

各相关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研究生教学建设项目相关立项文件精神,现对2020-2022年研究生教学建设项目集中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项目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校级优秀课程建设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2022年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含教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团队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要求

检查项目将根据项目建设负责人提供的中期检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和阶段性建设成果支撑材料,对照项目批准立项填报的申请材料和项目立项通知,对教学建设项目进行中期考核,评价项目研究是否按计划开展。

学院组织专家对中期检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校级项目报研究生院备案,省级项目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备案。

备注:同一项目既是校级项目又是省级项目就高评审检查。

(三)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未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或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停止该项目第二期拨款,并作“撤销项目”处理。

二、结题验收项目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申请延期结题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优秀课程建设项目,2022年立项、申请延期结题的校级研究生教学案例项目,2021年立项、申请延期结题的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参照市厅级管理项目: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www.ky.zjedu.gov.cn)填报结题申请事宜。学校将根据结题报告和建设成果支撑材料等对其进行验收。

2.校级项目: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模板见附件3)和建设成果支撑材料,对照项目批准立项填报的申请材料和项目立项通知,对教学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评价其是否完成建设目标。

3.学校研究生院组织召开省级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和校级优秀案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评审会;组织开展校级优秀课程项目验收答辩会,要求优秀课课程验收项目准备PPT汇报(10分钟阐述+5分钟专家提问)。

(三)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凡通过结题验收的研究生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将发放结题证书。建设期限内未完成项目者可以申请延期。验收不合格的课程须进行整改并参加2024年项目结题验收,若整改后仍不合格,将取消该课程负责人及主要成员3年内申报研究生教学建设项目的资格。

三、材料提交

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或结题验收报告书(纸质稿需由学院签字盖章)和成果支撑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稿,并于2023年11月13日前提交学院。各学院于11月15日前将结题验收项目资料汇总交研究生院,并于11月29日前完成中期检查项目学院评审工作,并将中期检查项目资料、评审汇总表(见附件4)上交研究生院(学院中期检查校级项目、省级教改项目的评审汇总表需分开,同一项目既是校级项目又是省级项目的参加省级项目中期检查即可)。

 

研究生院联系人:颜老师、倪老师

电话:2326061 


 相关附件.zip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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