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今年我省论文抽检工作已开始组织实施,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与数量
本次抽检的对象是2022年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省范围内按比例随机抽取1600篇。我校被抽中18篇。
二、评价方式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价指标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确定60分及以上为合格。省学位办在汇总阶段根据抽检分数,确定“合格”与“不合格”的评价结果。
三、结果处理
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四、结果运用
论文抽检结果及专家评议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开。抽检结果将作为相关资源分配的重要因素,对“存在问题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单位,进行质量约谈,相应扣减招生计划。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学位授权。
学位论文的抽检专家评议结果,作为我校年终考核、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招生指标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提供学位论文(PDF格式)及中文摘要(txt格式)
命名规则:
论文:10347_学号_LW.PDF,摘要:10347_学号_ZY.txt。
按照“双盲”评审要求,请涉及到的导师对论文进行修改,论文原文只需包含封面(样式为附件2)、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在学研究成果和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附录材料,其他内容不需要提供。不得出现有关培养单位、指导教师以及作者等所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可用“*”替换,如**大学。中文摘要需以文本格式单独提供一份。
2、完善核对论文信息
在论文抽检清单(附件1)中完善(或核对)“一级学科码/专业学位类别码”、“一级学科名称/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学科方向码”、“二级学科名称/专业学位领域名称”、“论文研究方向”、“关键词”等信息。具体格式及要求见论文抽检清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请不要更改论文抽检清单顺序。
3、时间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于11月2日12:00前务必将论文电子稿及完善后的论文清单信息发送至02226@zjhu.edu.cn.
附件:
附件2: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doc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