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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17]         阅读: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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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今年我省论文抽检工作已开始组织实施,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与数量

本次抽检的对象是2022年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省范围内按比例随机抽取1600篇。我校被抽中18篇。

二、评价方式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价指标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确定60分及以上为合格。省学位办在汇总阶段根据抽检分数,确定合格不合格的评价结果。

三、结果处理

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四、结果运用

论文抽检结果及专家评议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开。抽检结果将作为相关资源分配的重要因素,对存在问题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单位,进行质量约谈,相应扣减招生计划。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学位授权。

学位论文的抽检专家评议结果,作为我校年终考核、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招生指标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提供学位论文(PDF格式)及中文摘要(txt格式)

命名规则:

论文:10347_学号_LW.PDF,摘要:10347_学号_ZY.txt

按照双盲评审要求,请涉及到的导师对论文进行修改,论文原文只需包含封面(样式为附件2)、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在学研究成果和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附录材料,其他内容不需要提供。不得出现有关培养单位、指导教师以及作者等所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可用“*”替换,如**大学。中文摘要需以文本格式单独提供一份。

2、完善核对论文信息

在论文抽检清单(附件1)中完善(或核对)“一级学科码/专业学位类别码”、“一级学科名称/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学科方向码二级学科名称/专业学位领域名称论文研究方向关键词等信息。具体格式及要求见论文抽检清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请不要更改论文抽检清单顺序。

3、时间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于11212:00前务必将论文电子稿及完善后的论文清单信息发送至02226@zjhu.edu.cn.

 

附件:

    附件1:论文封面样式.docx

 附件2: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doc

 

 

研究生院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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