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招生工作  招生简章

湖州师范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日期:2023-09-20]         阅读:1335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

4.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二、接收专业与计划

我校列入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专业(除旅游管理和教育管理专业外)均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与录取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5.办理拟录取手续。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拟录取等手续。

6.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四、申诉与监督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提起申诉(电话:0572-2322012Emailyjsc@zjhu.edu.cn)。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学费、住宿及奖学金相关政策以当年发布的政策为准。

3.联系方式: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明达楼317室,邮编:313000,电话:0572-2322779,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zjhu.edu.cn/


打印 | 录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