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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日期:2023-09-20]         阅读:9355

   湖州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浙江省湖州市。

    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16年的钱塘道第三联合县立师范讲习所,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199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12年开始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科涵盖教育学、工学、农学、医学、理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安定书院/创新创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14个二级学院,拥有8所附属医院、2个临床医学院、11所附属学校。校园占地1560余亩。

学校拥有教育学、数学、计算机技术、水产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国际商务、旅游管理、教育、体育、新闻与传播、设计、能源动力、电子信息、机械、生物与医药、临床医学、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 数学、临床医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目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来校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志向、有用、有为”的“六有”人才培养要求,强化“学生为本、学者为重、学术为要、学科为基”办学理念,坚定走内涵式发展之路,聚力打造城市与大学命运共同体,朝着建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一定水平、一定地位的湖州师范大学”目标奋勇前行。

一、培养目标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的“明体达用”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详见《湖州师范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报考要求。

三、招生计划

详见湖州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跳转)。

2024年我校招生计划暂按762人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最终将根据2024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生源情况、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等因素作适当调整。

四、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名时,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请选择定向就业,否则影响考试和录取。

五、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为3-5,具体在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予以明确。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108—10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924—9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至我校招生学院核验。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将在1025日前对网报成功的数据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将通过研招网后台发送站内信息进行提示,考生接到短信提示后请尽快登录研招网查看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报名或修改。请务必保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能够正常接收短信(建议网报期间手机不要开启短信拦截等屏蔽功能,以免耽误接收研招网发送的短信)。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31223—12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以准考证上规定时间为准)。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

考生网上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九、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公布。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十、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招生学院可以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专业体检要求。

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录取

(一)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我校规定。经我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我校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十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人·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000/(人·学年)。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二)奖助体系: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设置有研究生三助岗位,提供三助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得到资助。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我校最新相关规定为准。

十五、住宿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研究生如确有住宿需求,可提交申请,我校依据接纳能力最终确定。

十六、联系方式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明达楼317室,邮编:313000,电话0572-2322779Emailyjsc@zjhu.edu.cn。官方网站:http://yjsy.zjhu.edu.cn/

院系名称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经济管理学院

孟老师

0572-2321561

02141@zjh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高老师

0572-2322715

01941@zjhu.edu.cn

教师教育学院

朱老师

钱老师

0572-2926292

02989@zjhu.edu.cn

02595@zjhu.edu.cn

体育学院

韩老师

0572-2321982

hanzy2013@zjhu.edu.cn

人文学院

张老师

0572-2321210

chengyuhang@zjhu.edu.cn

艺术学院

沈老师

张老师

0572-2321399

ysxy_yjs@zjhu.edu.cn

理学院

程老师

0572-2321012

02586@zjhu.edu.cn

信息工程学院

赵老师

刘老师

0572-2599589

xxgcxy_xkb@zjhu.edu.cn

工学院

许老师

任老师

0572-2320690

0572-2320685

gxyyjsb@zjh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

姜老师

0572-2321016

02988@zjhu.edu.cn

医学院·护理学院

朱老师

0572-2321239

11638@zjhu.edu.cn

十七、其他

研究生招生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为准。

 

 

 

 

 

热忱欢迎全国有志青年报考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

招生单位:湖州师范学院

招生单位代码:10347

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邮编313000

联系电话:0572-2322779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zjhu.edu.cn

邮箱:yjsc@zj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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