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第〔2023〕08号)和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3〕14号)规定,现启动我校2023年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暨省级推荐工作。
一、建设目标
通过教学案例建设,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并以此为契机带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方法的全面改革,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求为从事专业学位研究生课堂教学的专任教师,熟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在专业学位相关职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鼓励团队中校外实践导师、相关行业企业骨干以及研究生等共同参与。
2.教学案例的主题及内容须紧密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的需要,专业学位相关课程包括: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
3.教学案例应结合社会热点问题、相关行业领域的重点问题或实践中的代表性问题,并与案例的科学研究相结合,保证案例库的建设质量。
4.教学案例应基于实际调研采编而成,内容应基于真实事件,有关数据等信息应真实、具体。
5.教学案例必须是案例开发者没有发表过的原创案例。
6.案例基本结构完整,符合规范。一般由标题、注释、摘要和关键词、案例正文、案例思考题、案例使用说明、附件等部分构成,总篇幅应在1万字以上,具体参考案例编写规范(见附件1)。
三、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
(一)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研究生院提交认定申请(含word和pdf格式各一份)。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
(二)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并扫描成电子稿。授权书详见附件2。
(三)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汇总表详见附件3。
以电子稿形式报送,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案例说明/作者授权书/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大学+姓名)。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汇总表_单位名称;案例说明书/作者授权书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其中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及单位盖章扫描件,作者授权书需发送本人签字后的 PDF 扫描版本。
2. 纸质材料
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1份。其中《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7)。
四、推荐名额说明
1.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各学院择优推荐教学案例建设项目(需排序),名额见下表。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遴选报送至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学院、部门 | 教学案例建设项目推荐名额 |
教师教育学院 | 4 |
艺术学院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6 |
工学院 | 2 |
医学院、护理学院 | 4 |
外国语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国际学院 | 1 |
附属医院 | 1 |
合计 | 23 |
2.鼓励各学院聚焦省优势特色学科和省一流学科建设。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不计入本学院名额内,申报时需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并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直接认定案例需为近三年内的案例素材。
五、项目资助与管理
校级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建设经费按立项60%、结题40%两个阶段下拨。
六、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材料电子稿需在2023年9月20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相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学院、学位点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明达楼317
收件人:倪西强
电 话:2326061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8月21日
附件:附件.zip
附件1: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
附件2:作者授权书
附件3: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