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
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科研成果管理功能模块已完成开发,现进入测试使用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具有湖州师范学院学籍的全体国内、国际研究生。
二、学生填报:研究生于11月20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进入“学生科研成果管理”模块,按成果类别分别填报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发明专利和学科竞赛情况(具体见操作手册)。上一年度已填报的科研成果已同步匹配至每个研究生账号下,请核对或补充支撑材料后一并提交。此后,科研成果管理系统长期开放,研究生新增成果请及时填报。填报及审核要求见下表
序号 | 成果类别 | 填报要求 | 支撑材料要求 (不超过10M) |
1 | 科研项目 | 必须为正式发文公布的项目,且本人为项目主持人(排名第1);如有项目编号则与项目名称一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填报,其他成员不需重复申报。 | 提供立项发文红头文件 |
2 | 发表论文 | 国内论文期刊等级严格参考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和湖州师范学院相关期刊分类标准。由排序第一的研究生填报(教师除外),其他作者不需重复申报。 | 提供正式发表的网络下载正文(含期刊名和发表期卷号)或检索证明或录用证明 |
3 | 发明专利 | 必须为已经授权颁证的专利或软著,不得申报仅在申请审核过程中的专利。由排序第一的研究生填报(教师除外),其他作者不需重复申报。 | 提供专利或软著证书 |
4 | 学科竞赛 | 按要求录入完整的竞赛组成员信息和本人排名;如无指导老师,则填写本人导师。由排序第一的研究生填报(教师除外),其他成员不需重复申报。 | 提供竞赛结果发文文件或获奖证书 |
学校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审核,请务必规范填报!
三、导师审核:导师登录系统对所指导研究生填报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提交学院审核。
四、学院审核:学院负责人于11月30日前登录系统对填报成果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的成果经研究生院复核后自动进入学校研究生科研成果数据库。研究生科研成果一经审核入库,长期有效。
五、其他:(1)研究生申请各类荣誉、奖学金和学位授予,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学科竞赛等,所需提供的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均须通过入库审核后方可生效。(2)本轮填报结束后,后期新增科研成果可实时更新,即时审批入库。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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