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78号)和学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9〕107号)文件规定,经学院申报、研究生院审核和专家评审(其中省级联合培养基地包括现场评审和专家外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审结果
序号 | 申报基地名称 | 负责人 | 依托学院 | 平均得分 |
1 | 湖州师范学院-浙江三一装备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 李 兵 | 工学院 | 88.4 |
2 | 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 姚金兰 | 医学院·护理学院 | 84.4 |
3 | 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 成新民 | 信息工程学院 | 82.4 |
(二)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审结果
序号 | 申报基地名称 | 负责人 | 依托学院 | 平均得分 |
1 | 湖州师范学院-浙江大学湖州研究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 杜树新 | 工学院 | 89.3 |
2 | 湖州师范学院-湖师附小教育集团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 任 强 | 教师教育学院 | 85.7 |
3 | 湖州师范学院-浙江天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 韩 超 | 艺术学院 | 83.7 |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6日,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与研究生院倪老师联系。
公示结束后,该名单报学校教学委员会投票表决。
联系电话:2326061(688873)
电子邮箱:02226@zjhu.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