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工学、理学、经济学、医学、文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拥有附属医院1所,与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湖州)为战略合作伙伴。学校现有以理工类专业为主的3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近8000人,规划在校生规模达到10000人。学校现拥有机械工程、药学2个省一流学科,在电子信息、健康护理、经济贸易等方向建有省重点专业1个、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新兴特色专业3个、省优势特色专业2个。
二、引进待遇-湖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待遇一览表(单位:万元)
三、岗位需求
面向全球,引进顶尖/领军人才。
涉及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设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学或生态学、药学等学科。引进待遇一人一议。
顶尖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海内外院士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领军人才包括:浙江省鲲鹏行动计划入选者、小型国家院士、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人才、国家杰青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备注:
1.医院全职引进的硕士享受年薪15-30万元、博士享受年薪20-50万元;
2.引进人员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符合湖州学院引进计划及条件要求的,可纳入湖州学院事业编制教师岗。
3.引进人员可享受的湖州市人才待遇,以人才报到入职时的湖州市政策为准。
四、人才认定条件
A1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发达国家院士,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等国际性重要奖项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A2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级引才计划入选者(创新人才长期项目,不含青年项目)、省鲲鹏行动计划入选者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B1类:
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151第一层次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B2类: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的讲授任务;具有正高级职称,且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为硕士生导师,一般应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点研究机构学习或工作经历,在相关学科具有较高声誉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具有很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统领现有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
近五年,具有本校认可的B2类人才相对应的科研学术成果。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的讲授任务;具有高级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国外一流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优先,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学术科研业绩突出。
近五年,具有本校认可的C类人才相对应的科研学术成果。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的讲授任务;具有高级职称,国外一流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优先,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学术科研业绩较突出。
近五年内,具有本校认可的D类人才相对应的科研学术成果。
E1类:海内外优秀博士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
2.具有博士学位,国外一流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优先。
3.近3年内,具有本校认可的E1类人才相对应的科研学术成果。
E2类:特殊学科的优秀博士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具有特殊学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护理学、金融学、设计学、体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博士学位,国外一流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优先。
E3类:博士研究生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具有博士学位;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发表过本学科高质量的科研论文,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一定科研能力。
F类:优秀人才
1.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外一流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培养的研究生优先。
3. 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近五年,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发表过本学科高质量的科研论文,具备做教师的基本素质和科学研究的发展能力。
如有特殊业绩,经学校认可,A-F类人才均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首聘期内目标任务根据实际另行约定。学科专业根据引进岗位特点并结合教育部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涉及相近、相关专业,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把握,并以学校认定意见为准。特殊学科人才的引进条件可适当降低,未达到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而学科和专业建设急需的人才,经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按急需人才引进。 硕士研究生招录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到1:3比例开考,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报名人员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