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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秋季学期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7-01]         阅读:851

根据《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湖师院发〔2019〕72号),为保证2022届秋季学期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

(一)时间:7月1日—9月2日

)审查内容:根据学校规定,研究生须按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

(三)材料提交:填写《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反馈表》电子稿一份报送至校内邮箱

二、论文预答辩

(一)时间:930

(二)注意事项:

1.学院成立至少由5校内外专家组成的答辩,具体成员组成参考正式答辩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预答辩原则上要有校外实践导师参与。

2.预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并给出预答辩决议。

三、论文相似度检测

(一)时间:1014

)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学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材料提交:将按要求准备的论文相似度检测材料一套报送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2办公室,电子稿发至校内邮箱

、论文送审

(一)时间:10月25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学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材料提交:按要求准备的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材料电子稿一套报送至研究生院包括学位论文和摘要)。

、论文答辩

(一)时间:1125日前

(二)注意事项:

1.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原则上要有校外实践导师参与。

2.论文答辩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后1年内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1次。若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后仍不合格者,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重新答辩时,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当有半数及以上成员为原有成员。

六、学院初审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一)时间:12月9日前

)注意事项:

1.根据学位申请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2.成绩单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办提供并盖章,再经研究生院审核盖章。

(三)材料提交:将按要求准备的学位申请材料一套报送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2办公室),电子稿发至校内邮箱。

七、学位申请审核   时间:12月15日前

学位授予 

1.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2022届秋学期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名单。时间:12月下旬

2.学历学位证书印制时间:2023年15前。

3.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时间:2023年19前。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提前准备、合理安排,确保2022学期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

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附件:学位授予相关附件.rar

1、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表               

2、研究生培养手册

3、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                  

4、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5、学位论文评阅信息登记表模板

6、学位论文修改记录表

7、表决票模板

8、材料清单模板

9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2271

 

 

 

 

 

 

 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序号

日期

主要工作

具体内容

负责部门

1

7月1日—9月2日

毕业审查

1.研究生核对本人学籍信息;

2.学院研究生培养办根据2019级培养方案对研究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核

3.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

二级学院、研究生院

2

9月30日前

论文预答辩

1.硕士学位论文;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一式两份)(见附件2)

二级学院

3

10月14日前

论文相似度检测

学院研究生培养办提交论文相似度检测材料:

1.《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纸质稿一式2份)(见附件3)

2.待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稿只含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以“学号_姓名.doc”格式命名)。

二级学院

通过“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对学院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一式2份,一份反馈至学院研究生培养办,一份研究生院备查。

研究生院

4

10月25日前

论文送审

1.学院提交匿名学位论文(以10347_学号_LW.PDF”格式命名)和摘要(以“10347_学号_ZY.TXT”格式命名)(除去封面中的姓名、导师致谢、公开发表科研成果目录等信息);

2.研究生院将符合送审要求的学位论文进行匿名送审,并出具《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纸质稿一式2份)(见附件4)等。

二级学院、研究生院

5

11月25日前

论文答辩

学院审核并公布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名单,并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涉及材料:

1)研究生提交符合《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要求并装订成册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2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3份)(见附件2);

3)《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见附件2)。

二级学院

6

12月9日前

学院初审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1.含检测报告的《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2份;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2份;

3.学院研究生培养办提供学院初审盖章成绩单一式2份;

4.发表的论文专利等成果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材料具体如下:

1)定稿纸质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修改记录表一式2(见附件6);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

3)《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3份)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形成硕士学位授予建议名单

5其他根据清单须准备的材料(见附件8)。

*上述材料归入学位申请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粘贴材料目录清单。

6.其他材料: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一览表(电子稿一份)(见附件9)

二级学院

7

12月15日前

学位申请审核

学校审核学位申请材料

研究生院

8

12月下旬

学位授予

1.校学位评委员会审定学位授予名单;

2.印制学历学位证书;

3.学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4.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

5.报送学历、学位信息。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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