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湖师院发〔2019〕72号),为保证2022届秋季学期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查
(一)时间:7月1日—9月2日
(二)审查内容:根据学校规定,研究生须按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
(三)材料提交:填写《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反馈表》电子稿一份报送至校内邮箱。
二、论文预答辩
(一)时间:9月30日前
(二)注意事项:
1.学院成立至少由5位校内外专家组成的答辩组,具体成员组成参考正式答辩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预答辩原则上要有校外实践导师参与。
2.预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并给出预答辩决议。
三、论文相似度检测
(一)时间:10月14日前
(二)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学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材料提交:将按要求准备的论文相似度检测材料一套报送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2办公室),电子稿发至校内邮箱。
四、论文送审
(一)时间:10月2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学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材料提交:将按要求准备的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材料(电子稿)一套报送至研究生院(包括学位论文和摘要)。
五、论文答辩
(一)时间:11月25日前
(二)注意事项:
1.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原则上要有校外实践导师参与。
2.论文答辩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后1年内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1次。若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后仍不合格者,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重新答辩时,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当有半数及以上成员为原有成员。
六、学院初审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一)时间:12月9日前
(二)注意事项:
1.根据学位申请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2.成绩单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办提供并盖章,再经研究生院审核盖章。
(三)材料提交:将按要求准备的学位申请材料一套报送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2办公室),电子稿发至校内邮箱。
七、学位申请审核 时间:12月15日前。
八、学位授予
1.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2022届秋季学期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名单。时间:12月下旬。
2.学历学位证书印制。时间:2023年1月5日前。
3.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时间:2023年1月9日前。
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提前准备、合理安排,确保2022届秋季学期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
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附件:学位授予相关附件.rar
1、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表
2、研究生培养手册
3、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
4、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5、学位论文评阅信息登记表模板
6、学位论文修改记录表
7、表决票模板
8、材料清单模板
9、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22年7月1日
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序号 | 日期 | 主要工作 | 具体内容 | 负责部门 |
1 | 7月1日—9月2日 | 毕业审查 | 1.研究生核对本人学籍信息; 2.学院研究生培养办根据2019级培养方案对研究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核; 3.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 | 二级学院、研究生院 |
2 | 9月30日前 | 论文预答辩 | 1.硕士学位论文;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一式两份)(见附件2)。 | 二级学院 |
3 | 10月14日前 | 论文相似度检测 | 学院研究生培养办提交论文相似度检测材料: 1.《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纸质稿一式2份)(见附件3); 2.待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稿只含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以“学号_姓名.doc”格式命名)。 | 二级学院 |
通过“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对学院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一式2份,一份反馈至学院研究生培养办,一份研究生院备查。 | 研究生院 | |||
4 | 10月25日前 | 论文送审 | 1.学院提交匿名学位论文(以“10347_学号_LW.PDF”格式命名)和摘要(以“10347_学号_ZY.TXT”格式命名)(除去封面中的姓名、导师、致谢、公开发表科研成果目录等信息); 2.研究生院将符合送审要求的学位论文进行匿名送审,并出具《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纸质稿一式2份)(见附件4)等。 | 二级学院、研究生院 |
5 | 11月25日前 | 论文答辩 | 学院审核并公布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名单,并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涉及材料: (1)研究生提交符合《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要求并装订成册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2份;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3份)(见附件2); (3)《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见附件2)。 | 二级学院 |
6 | 12月9日前 | 学院初审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 1.含检测报告的《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2份;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2份; 3.学院研究生培养办提供学院初审盖章成绩单一式2份; 4.发表的论文专利等成果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材料,具体如下: (1)定稿版纸质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修改记录表(一式2份)(见附件6);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 (3)《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3份);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形成硕士学位授予建议名单; (5)其他根据清单须准备的材料(见附件8)。 *上述材料归入学位申请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粘贴材料目录清单。 6.其他材料: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一览表(电子稿一份)(见附件9) | 二级学院 |
7 | 12月15日前 | 学位申请审核 | 学校审核学位申请材料 | 研究生院 |
8 | 12月下旬 | 学位授予 | 1.校学位评委员会审定学位授予名单; 2.印制学历学位证书; 3.学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4.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 5.报送学历、学位信息。 | 研究生院 |